機關名稱:高雄市政府工務局
職稱:約聘人員
名額:1名
工作地點: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建築管理處)
徵才期間:自114年4月22日至114年4月28日(郵戳為憑)
資格條件:
- 符合下列資格條件之一:(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建築、土木、水利、木材科學與室內設計、法律相關科系畢業,並具有營繕相關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二)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並具有政府機關營造業管理相關工作經驗5年以上者。
- 熟諳電腦打字、Word、Excel、Powerpoint等電腦文書處理操作系統及辦公室公文輸入者。
工作內容:
- 管理營造業許可、變更登記、查核及移送懲戒等業務。
- 陳送營造業業務執行計畫表、結案統計報表及營造審查規費報送內政部事宜。
- 上級臨時交辦業務。
聘用期間:
自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嗣後是否續聘將視平時(年終)考核成績及翌年奉准年度聘用計畫員額辦理。
待遇:
344薪點(薪點折合率隨待遇調整)【114年度薪點折合率為135元,月薪46,440元】
報名方式:
一、請檢附下列證件影本:
1.履歷表(履歷表逕至高雄市政府工務局工務新聞/徵才公告下載;填表人欄位內親自簽名,並請於履歷表第1頁註明應徵之職務)。
2.身分證。
3.學歷畢業證書。
4.身心障礙證明等證件影本。(無則免附)
二、以上證件影本均請簽註「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章,依序排列裝訂,並於信封上註明「應徵建築管理處約聘人員」、白天連絡電話,於徵才期限內逕寄:802721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高雄市政府工務局人事室收)。
聯絡人:
王助理員(報名事宜)電話:(07)3368333轉2266
邱課長(工作情形)電話:(07)3368333轉3250
注意事項:
一、未依前述規定檢附證件及逾期時恕不受理;報名參加甄選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如需退還證件請附回郵信封。
二、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面試評分未達70分不予錄取。
三、本次甄選,本局得擇優備取數人為候用人員,候用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
四、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始行生效。
其他:
除市府核定之錄取人員於報到當日需繳交薪資帳戶影本外,徵才過程不會要求應徵者提供任何銀行帳戶相關資料,請留意避免上當受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