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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務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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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3-13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秘書室綜合行政職系書記徵才公告

發佈日期:114-03-13~114-09-19 發佈單位:人事室 點閱率:20

機關名稱:高雄市政府工務局

職務編號:A150170

職稱:書記

職等:委任第1職等至第3職等

職系:綜合行政

名額:正取1名、備取2名

*資格條件:

(甄選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資格)

1、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公務人員初等考試(含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公務員懲戒法不得陞任情事者。

4、不得有限制轉調情事,惟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4項規定者,不在此限。

5具有效期限內之身心障礙證明

6、熟悉Windows系統、Office 軟體包括Word、Excel、PowerPoint操作尤佳。

*工作項目:

1、檔案管理相關業務事宜。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辦公地點: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

*徵才期間:自114年3月13日至114年3月19日止

*報名方式: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請先至該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核對個人資料及繕打簡要自述(自傳不得空白),完成應徵資料(履歷及簡歷)確認,並上傳以下相關資料掃描檔(須加註「影本與正本相符」並簽名):

(1)最近一筆派令。

(2)最近一筆銓敘審定函。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4)最高考試及格證書。

(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6)如為任用法第22條第2、4項人員,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7)採購專業人員或其他專業訓練及格證書

(8)具有效期限內之身心障礙證明。

2報名參加甄選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證明文件不齊者及不符資格者均不予受理,亦另行通知,如有偽造則取消資格並依法究辦。

*報名事項洽詢:黃先生      電話:07-3368333轉2479

*工作事項洽詢:林課長      電話:07-3368333分機2231

*注意事項:

1、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114年3月25日出缺)。

2、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擇優通知參加面試(必要時得另行辦理測驗),成績未達70分以上,不予錄取。

3、本次甄選本局得增列2名備取人員候用,期間為5個月,並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

*備註: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始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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