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工務局,單位設局長、副局長、主任秘書、總工程司、專門委員、資訊室、秘書室、人事室、會計室、政風室、建築管理處 、工程企劃處、道路挖掘管理中心 ,再依權責分別管理不同工程處(新建工程處、公園處、道路養護工程處、違章建築處理大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