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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務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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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09-05

高雄市政府工務局土木工程職系幫工程司徵才公告

發佈日期:114-09-05~114-09-18 發佈單位:人事室 點閱率:56

標題:高雄市政府工務局土木工程職系幫工程司徵才公告

機關名稱:高雄市政府工務局

職務編號:A610130

職稱:幫工程司

職等:薦任第六職等至薦任第七職等

職系:土木工程

名額:正取1

*資格條件:

(甄選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資格)

1、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及格(含相當等級以上考試或薦任升官等考試、訓練合格),並具備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

3、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公務員懲戒法不得陞任情事者。

5、具有採購專業人員證書尤佳。

*工作項目:

1、中央專案補助款相關業務。

2、人行環境圖台管理及相關業務。

3、上級臨時交辦事項。

*辦公地點: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三路2號5樓

*徵才期間:自114年9月5日至114年9月18日止

*報名方式: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方式,請先至該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核對個人資料及繕打簡要自述(自傳不得空白),完成應徵資料(履歷及簡歷)確認,並上傳以下相關資料掃描檔(須加註「影本與正本相符」並簽名):

(1)報名表。

(2)最近一筆派令。

(3)最近一筆銓敘審定函。

(4)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5)最高考試及格證書。

(6)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7)如為任用法第22條第2、4項人員,請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8)其他資格證明文件。

2報名參加甄選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證明文件不齊者及不符資格者均不予受理,亦另行通知,如有偽造則取消資格並依法究辦。

*報名事項洽詢:黃先生      電話:07-3368333分機2479

*工作事項洽詢:田課長      電話:07-3368333分機3240

*注意事項:

1、本職缺為預估缺(預計114年10月20日出缺)

2、本職缺適用公務人員專業加給表(七);依據本局工程獎金及績效管理實施計畫,每年度以績效評核結果發給「個人績效獎金;依據高雄市政府所屬機關工程人員留任獎金發放作業要點,連續服務本局滿1、2年者,按年發給三萬元,滿3、4年者,按年發給四萬五千元一次性獎金,滿5年者,按年發給六萬元一次性獎金。

3、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擇優通知參加面試(必要時得另行辦理測驗),成績未達70分以上,不予錄取。

4、本次甄選本局得增列至多2名列冊候用,期間為5個月,並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

*備註: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始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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