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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務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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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6-15

高市商業娛樂場所快辦理公安申報 7/1起最重罰30萬

發佈日期:113-06-15~113-12-18 發佈單位:建管處 點閱率:785
高市府為全面提供市民與遊客安全及更優質的消費環境,要求各局處共同加強公共安全檢查,提升防火避難設施、設備安全使用,落實高雄市建築物公共安全與服務品質。今(113)年商業娛樂場所列管1,777家, 迄今僅715處完成,申報率40%。 由於月底申報期限將至,工務局提醒若仍未申報,最快7月1日起,將依建築法第91條規定裁罰6至30萬元。

工務局局長楊欽富表示,市府非常重視公共場所的安全性,高市建築物公共安全申報工作已實施多年,多數商業類(B類)場所均能配合公安申報,請各場所業者於申報期限內委託專業機構人員辦理完成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以免受處。

工務局表示,依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簽證及申報辦法規定,商業娛樂場所包括酒家、舞廳、PUB、電子遊樂業、理容院、KTV、公共浴室、三溫暖、遊藝場、百貨公司、商場、市場、量販店、酒吧、餐廳、咖啡店(廳)、旅館、觀光飯店等營業場所,請申報義務人委託政府機關認可的合法專業機構或人員應辦理公共安全申報,每年申報1次,期限為每年4月1日至6月30日止,逾期未申報將依建築法罰款6至30萬元及張貼不合格告示。

工務局強調,為辦理商業娛樂場所的公安申報,早在今年年初就發函通知業者限期申報,場所管理負責人應於6月30日前盡速申報,以免受罰。此外,民眾發現業者有任何違規事項,亦可隨時透過市府服務專線1999或向該局07-3312982、07-3312651提出。
連絡單位:第五課 連絡電話:07-3312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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